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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残评定应当在什么时机进行?
2018年7月27日
余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
http://www.jyytsghjd.com/
伤残评定应当在什么时机进行?
一般伤残评定应当在治疗终结后进行。而治疗终结的标准是
“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”,在司法事件中在这个原则基础上,可以灵活掌握。
文章来源:
余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
作者:
韩杰栋
[余姚]
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
转载请注明出处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jyytsghjd.com/art/view.asp?id=9205073013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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