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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公路行车五忌
2017年11月30日
余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
http://www.jyytsghjd.com/
一、 忌车速不当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,按照交通规则的车速规定,一般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,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,应匀速行驶。如遇有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,要遵守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指令,严格控制车速。 二、 忌车距过小 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,时速越高保持的距离应越大,遇有雨雾冰雪天气,保持的距离应更大。转换车道时应开转向灯,观察后车情况,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,在出入口处应注意出入车辆的车速变化,与其保持相应的距离。 三、 忌精力不集中 高速公路上行驶要精力集中,不与车内人闲谈或做一些驾车外的动作,任何不利于行车的言行,都有可能带来危险。 四、 忌忽视路标 高速公路设有各种指示、指路、限制以及事故警示标志等,由于车速快,路标会一晃而过,所以要提前观察路标、按路标所示行驶,做到早有准备,以免措物不及。 五、 忌随意出入 驶进高速公路的车辆,行至入口支路后要先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,再开左转向灯,在不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后驶入主车道。当驶离高速成公路时,应提前减速开右转向灯转入支道,如错过出口须继续行驶到下一个出口,不能随意停车,倒车或调头。
文章来源:
余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
作者:
韩杰栋
[余姚]
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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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jyytsghjd.com/art/view.asp?id=899580575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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