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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申请驾驶证情形

2017年5月31日  余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  http://www.jyytsghjd.com/
  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
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:
  (一)有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痫病、美尼尔氏症、眩晕症、癔病、震颤麻痹、精神病、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;
  (二)吸食、注射毒品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;
  (三)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;
  (四)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;
  (五)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;
  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文章来源:余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
作者:韩杰栋[余姚]
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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